中龙狮字〔2024〕72号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关于规范使用赛事活动名称的通知
各级龙狮运动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龙狮项目赛事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保护赛事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31号令)《龙狮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龙狮字〔2023〕45号)等相关规定,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针对目前全国各地出现的违规使用赛事名称等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使用赛事名称和标识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体育赛事活动的名称应当与举办地域和体育赛事活动的项目内容相一致、与主办方开展活动的行业领域和人群范围相一致。
(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三)根据中国龙狮运动协会《龙狮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龙狮赛事活动的名称、标志、徽记、吉祥物、口号、举办权、赛事转播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未经中国龙狮运动协会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龙狮赛事活动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
(四)非中国龙狮运动协会组织的赛事,在竞赛规程、宣传材料等 文件和材料中,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名称及会徽。
二、违规处理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出现违规并经提醒、警告后未及时纠正的,中国龙狮运动协会有权按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追究其相关责任。对违规举办龙狮赛事活动的相关单位,对参加违规赛事活动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管理人员,经查实后将一并予以通报和作出相应处罚。
请各级龙狮运动协会、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龙狮赛事活动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反《体育法》和国家体育管理部门行政法规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赛事活动氛围。
特此通知。
中国龙狮运动协会
2024年7月29日